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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吗

2024-03-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离婚后子女不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一、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什么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

1、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给予赔偿;

3、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未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适当照顾其住房等个人财产;

5、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丈夫在坐牢时离婚债务怎么办

首先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1、若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都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进行清偿。

双方无法就清偿共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法院的判决和双方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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