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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2020-05-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广场T1楼。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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