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醉驾初犯没有造成事故是不会有刑事处罚的,只会有行政方面的处罚。即使有刑事处罚,判决也会比累犯轻一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初犯属于从轻处罚的条件,四个月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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