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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使用公章法律责任

2022-04-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法律依据:

《公司名称登记管理限定》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公司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限定的公司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隶属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公司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两个以上公司向分别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公司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隶属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公司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有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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