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选择仲裁员的法定原则如下:
1、选择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2、避免选择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仲裁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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