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处理房屋纠纷的争议与诉讼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法院应当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其他相关协议依法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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