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事案件管辖之规定,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地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犯罪地(外地)公安机关,并将犯罪嫌疑人及时移送外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在外地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依刑事案件管辖之规定,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地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犯罪地(外地)公安机关,并将犯罪嫌疑人及时移送外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被执行人是外地的怎么办?
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在外地犯罪在哪里坐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监狱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至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残疾人犯罪怎么办?
1.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残疾人犯罪的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量刑时,注重依照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于的伤残均按照一般法律规定处理。
2.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外地人能取保候审吗?什么情况下外地人能取保候审?
外地人与当地人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是一样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由于其有“坦白”情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可以取保候审。当然,如果你被盗的钱物如果没有查获或查获后没有返还给您,公安机关的作法明显不妥。如果只是被盗钱物外的损失没有赔,公安机关作法是合法合理的。
最实在的办法到公安机关要求返还被盗款物。当然,如“正气长春-区域总监十一级”所言,可以检察院要求进行侦查监督。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