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违反规定怀孕生育,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应按照规定享有产假、以及工资待遇,如请假只能按照事假来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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