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房主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做到了以上四点,一旦房主不同意出售房屋,购房者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注意的陷阱
1、贷款陷阱
现在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买者大多通过贷款来支付房款,但是银行审核房贷是有一定的标准,所以有些购房者不一定能获得购房贷款,由此也引发出一些陷阱出现,如果这些证明被银行查出还会拉入黑名单,还会影响今后贷款障碍。
2、中介口头承诺
口头承诺没有事实依据,有的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经常会说一些口头承诺,中介公司的这些承诺不是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也没有任何责任可追究,如果承诺无法实现需要承担责任的还是购房方,所以在签约前要对房产情况及自己经济实力和自己贷款能力要有个清醒的认识。
3、合同留白
签订二手房的时候买卖双方应该同时到场,中介人员会催促购房者签订预先制作的一式三联的意向协议,并且由购房者支付购房意向金,约定买方签字后中介会将意向金则转为定金,让你不能退房,由于协议是预先制作会留出空格便于填写,中介公司容易添加一些不合理的条件,所以签订时千万要注意。
4、霸王条款
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很多不法中介在与业主签订代理或买卖合同时,有意在隐蔽处设置些不合理条款,不然就仅规定业主该负的责任,而对中介公司应当担负的责任采取模糊化处理甚至是避而不谈的办法。
5、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
如果房屋还没有抵押和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只要二手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屋,购买房屋的人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人,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都要真实不能作假,还要签订就要法律认可的书面买卖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要是合法有效合同。
6、注意留凭证
在交易的初期要仔细验证房产证,任由谁作证都要打电话确认或是其他方式确认;其次是在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产权的共有人要在场,没有在场需要有正式的委托书,而不是电话委托等其他没有公证的委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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