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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表现形式?

2020-02-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软件著作权限制的具体形式包括:非商业目的的少量复制无需支付报酬;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无限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合法持有人可根据需要使用、备份和修改软件。

法律分析

对软件著作权限制的具体形式: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其他。

拓展延伸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保护创作成果的法律措施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软件著作权的行使进行一定的限制和保护,以保护软件创作成果的合法权益。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著作权人享有对软件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侵犯这些权利;其次,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身加70年,期限届满后,软件进入公有领域;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合理使用、备份、修复等例外权利,以平衡著作权人与用户的权益。总之,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旨在促进软件创作与创新,确保软件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为用户提供合理使用的空间。

结语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旨在保护软件创作成果的合法权益,同时平衡著作权人与用户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软件著作权的行使进行一定的限制和保护。这些限制包括非商业性目的的少量复制、开发者身份权保护、不损害公众利益等。合法持有人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进行软件的装载、备份和修改等操作。软件著作权的限制确保了软件创作与创新的环境,同时为用户提供了合理使用的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1.6.1生效)第五十条第一项

下列情形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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