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求助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正式员工提前30天书面申请即可离职,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即可离职。无需单位同意。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并保留证据。否则单位会说你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是自动离职,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辞职通知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人社局提起劳动仲裁或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点击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或者添加我的微信,我会继续给你解答,如果满意,请采纳并给我好评,也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顺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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