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目前增值税征税包括: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
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其中建筑安装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即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从2018年5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因此,当前的建筑服务增值税的税率为10%以上。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增值税: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老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2、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4、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从目前全国楼市“去库存”的前提下,营改增的实施大多数城市是利好消息,有助于减轻税费从而清理库存。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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