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产可以查封,但是不会影响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人民法院只承认该房产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如果房产已经被查封,则不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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