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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成立后的财产能要回吗

2021-09-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诈骗罪成立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若是经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被害人实际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一、盗窃罪中的违法所得没收可以吗

对于盗窃罪中受害人被骗取的财物,一般是不会没收的,而是追缴或退赔。盗窃罪一般不属于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二、职务侵占坐牢出来还钱吗

还钱。犯罪人在执行完刑罚后,仍然应承担相应的返还侵占财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刑事案件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吗

刑事案件可以要求民事诉讼,但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物质损失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结案的,原告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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