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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款购房政策

2024-02-20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上海动迁款购房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上海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上海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上海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上海常住户籍;
(3)具有上海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上海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上海没有购买任何住房,且没有在上海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上海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上海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上海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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