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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2021-08-20 来源:客趣旅游网

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导致客观情况经济变化的,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保持原待遇或提高待遇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拒绝的,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反之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或降低待遇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拒绝的,则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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