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流程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安置房买卖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核税缴税,办理变更登记、领取产权证明。
一、办房产证找谁办理
办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购买商品房一般由开发商统一代办。办理房产证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办理房产证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流程是: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三、拆迁安置房户主怎么改
拆迁补偿安置房改户主需要在获得安置房产权证后,交易双方携带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明、资金已缴交易所的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管理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交房屋管理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给出书面通知,在15天内交纳税金;凭完税凭证领取过户证明,户主更改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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