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结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
1、企业经营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由合伙人协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起诉;
2、合伙企业解散时,需要清算。支付清算费用后,合伙企业财产按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的顺序清偿;
3、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分担;
4、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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