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入境日期记录怎么查
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向边防检查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到拟查询单位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对于遇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受理申请的查询单位将对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核、登记,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对不符合查询条件的,说明不予查询的原因;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依申请查询相应的出入境记录,并及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办理人应当核对查询结果,并在存档件上签字确认,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向查询单位提出,查询单位将进一步核查。
二、出入境管理是在现代国家体系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实际上也是现代国际关系的一种体现。可以认为,出入境管理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际法、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对出入本国国境的本国公民或外国人行使主权的行政行为。中国的出入境管理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事务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国家涉外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行政职能,在保障中外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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