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具体如下:
1、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 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这次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由政策制定和系统开发阶段正式转入落实政策、系统的部省对接和经办试运行的新阶段。由此可见,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 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综上所述,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虽然目前政策上已经允许医保卡异地转移了,但是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医保卡异地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十七条
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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