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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因欺诈撤销合同可否主张赔偿

2022-07-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可以。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赔偿。且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赔偿不成的,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含订立合同的费用、履行合同的费用、合理的间接损失等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欺诈撤销合同可否主张赔偿

可以。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赔偿。且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赔偿不成的,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含订立合同的费用、履行合同的费用、合理的间接损失等等。

民法典规定因欺诈撤销合同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因欺诈撤销合同可以,合同存在欺诈等意思表示的,受欺诈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民法典规定因欺诈撤销合同可以吗

可以因欺诈撤销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相关延伸】问:八种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除此之外,合同撤销权还有三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中第三人可否主张撤销合同

民法典中第三人不可以主张撤销合同。签订合同后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均可撤销。

民法典中第三人可否主张撤销合同

法律规定第三人不可以主张撤销合同。但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辟谣】可撤销合同就是无效合同?真相:不是解析:无效合同是合同已经成立但欠缺相关的条件而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就是属于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但其有效与否就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这样才能确保此合同如何的处理。【提醒】可以主张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可以主张撤销合同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2、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3、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4、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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