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影响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者上涨缓慢,会影响员工的哪些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1、加班费: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2、到手工资: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及销售人员来说,如果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或上涨缓慢,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到手工资有可能也会原地不动或增长得特别慢,这也是最直接的影响。
3、休带薪假: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就违法吗
到手的工资总额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就一定合法吗?答案是:未必。有以下特别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休假的,此时用人单位虽也需支付一定薪酬,但可以只支付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
2、若发生员工已被招募,但短时间内一时无法为其安排岗位者,此时应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线的70%。
3、劳动者休“事假”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有权且合法,可以不支付对应时间段薪资。
三、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实施2022
1、截至2019年7月,北京、上海、重庆、陕西已调整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2480元为全国最高。
2、最新数据显示,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20元。北京是全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区,为24元。其次是上海为22元,天津和广东排在三四,分别为20.8元和20.3元。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就业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规划》称,“十二五”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关系矛盾凸显等问题,使广东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对此,《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扶持创业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80%。有效控制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同时,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升:到2015年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28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地级以上市建设一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其他地区每个地级市至少建设1个以上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至2015年,全省每个县(区、市)建设1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逐步构建省、市和县三级创业孵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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