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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有期徒刑的不同?

2022-12-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管制和有期徒刑的不同: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刑期不同;规章不同;程度不同,有期徒刑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重的一种;管制属于相对于拘役来讲较重的刑罚。

一、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是谁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二、拘役的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捕、民事拘捕、行政拘捕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捕是一种刑事强制举措,司法拘捕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捕举措都有明显的不同。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章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章处罚。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章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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