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荒山被征收后可以获得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情况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或直接发放给安置人员。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公告、协商、清理和发放补偿款。投诉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可向市县政府、征收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投诉。荒山荒地的补偿费会按比例分配给村民。
法律分析
一、农村的荒山被征收补偿吗
补偿。
国家对开发的荒地进行征收的,需要对开发荒地的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土地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被征收后是不能获得补偿的,开垦荒山荒地的需要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否则没有具有使用权的征收时补偿费用归属于村集体。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二)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三)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四)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四、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
向以下部门投诉:
(一)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政府;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三)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征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等。
荒山荒地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补偿的费用土地的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包括荒地荒山,土地的补偿款会直接支付给村委会,村委会在按比例分配给村民,只要是户口在本村的村民都可以享有分配的权利。
结语
合理的征地补偿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相关法规,国家对开发的荒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征地公告、协商、清理和补偿款项发放。如果征地补偿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向市县级政府、征收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农村的荒山荒地也可以获得补偿,补偿款项由村委会按比例分配给村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无能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或者封育措施治沙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人民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七条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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