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不会被监控。在职保侯审期间,只能监督以下行为: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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