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规定是: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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