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上盖民政局的章。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合格的予以盖章,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即生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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