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买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参考上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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