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劳务合同其实是指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审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审查代理人授权情况等。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石制作业、焊接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混凝土作业、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分包、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重复使用的可能性。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一、工地劳动力用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工地劳动力也需要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法律意义上,农民工和建筑公司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发生工伤等事件需要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为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话,建议与农民工签订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集体劳动合同。这样对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你可以直接约定为公司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另行缴纳。
二、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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