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不能缺席判决。当事人是否到庭,是庭审开始之前程序上的一个重要审查环节。 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发现,被告人不到案,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人民法院不能对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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