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注明的事项具体如下: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预包装食品具体如下:
1、方便面、速冻食品、薯片等各类零食;
2、饼干、曲奇、巧克力等糕点类食品;
3、水果罐头、蔬菜罐头等罐装食品;
4、瓶装饮料、果汁、牛奶等液体饮品;
5、调味酱、沙拉酱、芝士酱等各类调味料;
6、即食米饭、方便米粉、即食麦片等快速食品;
7、冰淇淋、果冻、布丁等甜品。
综上所述,预包装食品一般包含了食品的全部或部分成分,因此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在包装上标注相关信息,例如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相关信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应当标明以下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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