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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0-09-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处罚应旨在纠正违法行为,同时结合教育,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解决法律纠纷或有其他需求,请详细描述问题,平台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关于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具体是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拓展延伸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流程是怎样的?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指针对林业领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其适用范围包括林木砍伐、森林火灾、非法采伐、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具体流程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裁决等环节。一般情况下,当发现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会立案展开调查,并进行证据收集。随后,可能会进行听证,给予当事人陈述的机会。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决定。处罚形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目的是维护林业资源的合法使用和保护,促进林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保了对林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事实和法律,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实施处罚旨在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对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如需进一步解决法律问题,请详细描述纠纷点与需求,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四)查封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可以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约谈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下级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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