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合同到期后续租时需注意什么问题
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的问题: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并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在续租前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即原租赁终止或新租赁不成立。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提高租金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合同届满期间怎么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续租,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房东有权收回私房吗
房主一般无权采取强制手段,收回出租的私房。房东只能催告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如果租客拒绝搬走的,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私自使用强制手段。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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