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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