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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计算期限

2021-07-12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劳动期限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合同应该有几份,分别由谁持有

1、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的,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局应该各拿一份,这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有效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但也可以是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临时工进厂的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需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订立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是一回事吗

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前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开始用工后1个月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同时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实践中,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同步,也可能不同步。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将其劳动力有偿转让给用人单位使用。因此,只要用工行为成立,则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即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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