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因省而异。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了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征收郊区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需要安置的农民不能保持原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但是,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计划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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