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司债务的认定:
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妻中贷款的一方偿还;
2、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什么叫夫妻共同生产经营
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夫妻共同生活”,在概念外延上大于“家庭日常生活”,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或者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都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围。“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况则更为复杂,较常见的有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等情形。审判实践中,判断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认定。
三、离婚以前的债务需要对方承担吗
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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