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赡养被赡养人的支出,按照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或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分摊方式和额度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法律分析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方案,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将会有所提高,以更好地支持独生子女履行赡养老人的责任。这一调整旨在减轻独生子女的经济负担,同时也鼓励更多的人关心和照顾老年人的生活。根据新标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这一调整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关爱和尊重老年人的价值观念,为独生子女提供更好的经济支持,以确保老年人得到合适的照料和关怀。
结语
新个税政策对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扣除额度。这一调整旨在减轻独生子女的经济负担,同时鼓励更多人关心和照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更多税收优惠,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这将促进社会关爱和尊重老年人的价值观念,为独生子女提供更好的经济支持,确保老年人得到适当的照料和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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