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官方电话投诉,或者是拨打12315,即可投诉。
消费者在乡镇网点取件时被要求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的行为属于二次消费,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对违法价格法律法规的快递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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