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2、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3、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4、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不属于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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