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双方
本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庄基地所有人(以下简称“卖方”) 乙方:购买庄基地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买方”)
二、转让事项
1. 转让资产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庄基地(以下简称“转让资产”)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资产的地理位置、面积、使用权归属和相关权证号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1。
2. 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整(¥XXX,000,000)。
3. 转让方式
双方同意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4. 转让手续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
5. 交付责任
甲方应负责将庄基地的相关资料、权证和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接受交付之日起成为庄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
三、过户手续
1. 庄基地权证过户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庄基地权证过户手续。乙方应承担相关过户费用。
2. 庄基地使用权过户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办理庄基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具体手续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办理转让手续或未按时交付转让资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10%。
2. 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或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0%。
五、其他
1.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签订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协议生效及补充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本协议之外的附加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3. 附件
附件1:庄基地详细信息表 附件2:庄基地使用权过户所需手续
以上为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内容,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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