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f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 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111强个休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 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呱,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 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 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廿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亦法适用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 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II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亦 法》规定设置帐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 So ?
第El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级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 管轄税种的定额。?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 保证信
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 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 典型调查,做岀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硕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 税务机关确定。?
第穴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 io ?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 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 的方法核定:?
(―)按照耗用的原林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贾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 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 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 按照报行经营咪户资金往来情况測算核定;?
(穴)参照同类行业或类做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 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増强核定工作的规范 性和合
理性。?
第八条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眼、申报内容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f 业面枳、雇佣人数和毎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 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 核定定额。壬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 调查结果,采取本丿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廿算应纳税额。?
(三) 定额公示。壬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给果进行公示,公 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 督的原呱,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 上级核准。壬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 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枇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5)Tit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穴)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 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九条定期定额户应肖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第货登记簿,完整保 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十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实
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眼内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亦理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采用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式的,经税务 机关认可后方可执行。经确定的纳税申报方式在定额执行期内不予更改。?
第十二条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办理税款划缴。?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亦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 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帐号。其帐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 其存款余额低干肖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人库的,税务机关 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亦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 税款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外理相关纳税事 1: ? (―)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 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J、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 款。?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 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采用简化的税款征收方式,具It方式由省级税 务机关确定。?
第十五条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师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 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贡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第十穴条定期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 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 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11 —个定额执行期。?
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为最后一f纳税期。?
第十七条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的,其完税凭证可以到税 务机关领取,或到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取;税务机关也可 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mii寄送达,或委托有关单位送达。?
第十八条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肖以该期每月实师发生 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 款;申报
SUIT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 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眼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淸税款。具体 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九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 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肖根据本亦 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休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条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 经营额、所倡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 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熾 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于以5bio其经营额、所 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亦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新 核定其定额。?
第二十一条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 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 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肖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 业报告。?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 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第二十三条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 《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岀重新核定定额申请, 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壬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 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欢。?
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 判决书前,阳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核定定额程序,遵守HI避制度。税 务人员个人不得IB自确定或更改定额。?
税务人员徊机舞弊或者折忽HR守,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于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亦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呱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穴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亦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本亦 法制定
具ft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O1997年6月19日国家 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亦法》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干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 告》的解读
为满足基层征管的实师需耍,我们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 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供国税机关在采集相关涉税信息时使用。 本公告壬要内容如下:
—是明确税务机关对营改增试点的fill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的,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使用《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改增 试点纳税人)》。
二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干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 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主要是基于金税三期工程推行进度和信息系 统改动所需时间两方面的考虑),原有营业税纳税人适用的信息采集表同时
llto
三是明确了新增的具体表样,表样中的采集信息主要包括投资总额、 经营面枳、月发票开具额、年房屋fil金等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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