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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第二修改稿)

2022-02-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第二修改稿)

根据我校发展的长期规划目标,为切实改善我校职工住房条件,给教职工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学校在新校区拟建设教职工生活园区。为做好职工住宅的报名排队、分配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的各项工作。 二、报名范围

1、凡2004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的学校正式教职工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集资: (1) 违犯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且未进行纠正者; (2) 学校已同意调出者;

(3) 外出进修和上学期满不愿回学校工作的违约人员; (4) 停薪留职及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上班者;

(5) 在校区内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者(指购买或租住公房、房改 房、经济适用房)。

三、积分办法 1、积分标准 基础分:

(1)正厅级(含离退休的正厅级干部和老红军) 50

(2)副厅级(含离退休的副厅级干部)、教授(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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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处级及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处)、副教授(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0

(4)副处级干部 35

(5)正科级干部、讲师 (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师 30

(6)副科级干部 25 (6) 科员、助教、高级工 20

(7) 中级工、21年以上的普工 18

(8) 办事员、技术员、初级工、20年以下的普工 16 工龄分:

工龄分为每年1分(高中以后入学的大中专学历,其学龄计入分房工龄,每年1分)。特殊情况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工龄分的计算办法:在职人员工龄分=2004—参加工作年份(含学龄),离退休人员工龄分=离退休年份—参加工作年份(含学龄)。间断工龄应减去。

优惠分:

(1) 双职工及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教职工,加3分;

(2) 98年以前入校的教职工,没有参加房改的,加4分;参加房改但 购房面积不达标的,加2分。 2、积分计算办法

住房积分=基础分+工龄分 +优惠分 四、程序

1、报名。新校区住房报名以自愿为原则。凡具备报名资格者,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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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条件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新校区住房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上报学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报名,并交纳报名费2万元。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提供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龄、配偶关系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校内住房方面的情况资料。审核小组根据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第一榜排队。

3、学校根据各类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对建房的类型户型和分配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4、排队出榜:

(1)按个人条件统计出个人总积分;

(2)按个人申报的房子类型进行同类房型人员排队,并作为第一榜进行公布;

(3)第一榜公布的人员根据情况可调整选择其它房型,学校按调整后的方案作为第二榜进行公布;

(4)第二榜公布的人员根据情况可选择不动、调整、退出三种方式的一种。退出者,学校退回职工所交报名费。学校对其他人员排名进行第三榜公布,不再变更。第三榜公布人员与学校签订建房协议书,并按所选房型补齐30%建房款。

(5)如申报同类房型人员积分相等时,分别按照比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到校时间、工龄、年龄的顺序排序,只要排出先后名次,就不再进行下一项的比较。

5、挑房。待楼房建成后,根据个人在所报房型中的排名次序依次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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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楼层价格系数

参照洛阳市有关单位的楼层系数计算办法和我校实际,确定系数如下: 1、多层楼房:一层:按平均价-4%计价; 二层:按平均价-2%计价; 三层:按平均价+6%计价; 四层:按平均价+4%计价; 五层:按平均价-4%计价;

六层:按平均价计价(送顶层花园)。

2、小高层楼房:第六层按照平均价计价,往上每层每平方米递加10元,往下每层每平方米递减10元。

3、高层楼房: 第九层按照平均价计价,往上每层每平方米递加10元,往下每层每平方米递减10元。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双职工的以积分高的一方参加集资;

2、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分按照最高分只计算一次;

3、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工龄等以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为准,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4、校内两套住房的退房问题。

校内有两套住房的人员如果愿到新校区购房,必须退回学校一套住房,具体办法为:

① 校内两套住房的范围。以个人名义或夫妇双方在校内有两套住房者;个人有一套住房,同时父母过世后又留下一套住房者;有一套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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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又租住一套住房者。

② 退房时间。报名时和房管部门签订退房协议书,待新校区住房建成领钥匙时,将老房子退回。

③ 房款退还办法。凡按房改政策交过钱而未办房产证的人员,学校将所交房款原数退回。已办房产证的人员,按洛阳市房管部门规定由学校办理过户手续。

5、符合在洛阳市高层次人才住宅区购房条件者,可在高层次人才住宅区和新校区职工住宅区任选一处购房。

6、凡符合河科大人(2004)29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学校送120㎡住房。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个人只交超出120㎡以外部分的建房款。工作不到8年者,全额交纳建房款,待满8年后,学校按120㎡的额度返还本人。

7、符合住别墅条件的人员,若不愿报别墅者,可报其他户型,学校将根据所报户型情况及人数,在别墅区内建多层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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