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报告
报告单位 归口单位 编号 □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报告时间 审 核 人 报 告 人 事故类型 事故描述 事故时间 职 务 通信方式 □事故 □重大事故 □灾难 处置措施 和结果 事故分析 报告处理 收到时间: 存档时间: 上报时间: 收件人: 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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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填制说明:
事故标准及报告要求
重要业务系统出现异常,系统恢复时间(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在30分钟以内;
因病毒、攻击、拥堵等使系统异常,给市场或客户造成可感知的影响,但交易时段2个小时内恢复的;
系统数据完整性被破坏,但在1个交易日内能够修复的; 灾害事故(停电、水灾、火灾等)发生后,重要业务系统能在1个交易日恢复正常;
网站上出现有害信息,但能及时删除、屏蔽并保留审计线索的; 通信线路发生故障且对业务造成不良影响,1个交易日内系统恢复正常;
敏感业务数据泄漏。
各通报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凡是出现上述情况,都要在2天内,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处置措施、影响分析,以事故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归口单位。
重大事故标准及报告要求
各信息报告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已经(或预计将)造成重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给客户/市场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
重要业务系统出现异常,系统恢复时间(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在30分钟以上;
因病毒、攻击、拥堵等使系统异常,给市场或客户造成可感知的影响,且交易时段2个小时内没有恢复;
业务数据完整性被破坏,且在1个交易日内没有修复; 通信线路发生故障,对业务造成严重影响,且在1个交易日系统没有恢复正常;
灾害事故(停电、水灾、火灾等)发生后,重要业务系统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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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系统没有恢复正常;
网站上出现有害信息,且未能及时删除、屏蔽或未能保留审计线索的。
各通报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凡是出现上述情况,都要在事故确认的当日(或6小时之内),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影响分析、目前的状况、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等,以重大事故报告的形式,上报归口单位。
其中,交易、通信、清算等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系统故障,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还要在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
灾难事故标准及报告要求
因自然灾难、人为故意破坏以及其他意外因素,使本单位重要业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预计有效处置或消除其不良影响需要动员大量社会资源的,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归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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