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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的涵义

2020-07-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依法治军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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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这个概念,首次提出是在1988年。1988年12月27日,中央军委提出:“全军工作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从严治军,依法治军,运用思想教育、法规制度、行政管理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军队的松散乱现象。”1990年修订的《内务条令》规定:“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实行严格科学的行政管理。”首次将依法治军写入军事法规。1991年中央军委提出:“全军要继续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此后,依法治军作为我军建设的重要方针,在指导军队建设的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涵义也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关于依法治军的涵义,《军语》作了如下界定:“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军队,进行国防和军队建设。主要是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党关于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治军的成功经验等,用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推进军队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的界定是:“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活动。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军队战斗力。”

依法治军的涵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依法治军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第二,依法治军的基本目标:保障和促进国防和军队全面建设。第三,依法治军的主要任务: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教育和督促全军官兵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军事法治理论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依法治军的具体涵义,随着时代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而不断丰富发展。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就是要深入贯彻习主席依法治军重要思想,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转型的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在全军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局面,坚持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行动,实现军队领导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法治化,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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