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共和国⾏业标准MH5007-2000民⽤机场飞⾏区⼯程竣⼯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acceptance of airfield area engineering of civil airports 2000-7-13—发布2000-8-1—试⾏主编部门:中国民⽤航空总局机场司批准部门:中国民⽤航空总局试⾏⽇期:2000年08⽉01⽇1 总则
1.0.1为使民⽤机场飞⾏区⼯程竣⼯验收质量检验与评定做到标准统⼀、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机场(含军民合⽤机场民⽤部分)飞⾏区⼯程竣⼯验收质量检验与评定。通⽤航空机场和直升机场可参照执⾏。
1.0.3本标准所指飞⾏区⼯程包括:跑道、滑⾏道、联络道、机坪、道肩、防吹坪、⼟(⽯)⽅、排⽔、围界、巡场路、净空处理等⼯程,未包括飞⾏区内的空中交通管制⼯程和⽬视助航设施。1.0.4本标准未包括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检验要求。
1.0.5民⽤机场飞⾏区⼯程竣⼯验收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业现⾏的有关强制标准的规定。2基本要求
2.0.1民⽤机场飞⾏区⼯程竣⼯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要求和程序等应符合《民⽤航空运输机场及民⽤航空其他建设⼯程竣⼯验收规定》的要求。
2.0.2⼯程竣⼯验收时,必须对各分部⼯程(含隐蔽⼯程)、单位⼯程质量逐级进⾏评定,并对飞⾏区⼯程质量做出综合评定。
2.0.3⼯程竣⼯验收时,应对各分部⼯程的质量进⾏实际抽样检验和外观评定,并严格审查竣⼯验收资料。
2.0.4隐蔽⼯程原则上可采⽤经⼯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隐蔽⼯程资料为依据进⾏⼯程竣⼯验收质量评定,必要时应采取实地取样检查,或采⽤⾮破损检测法予以核定。
2.0.5现场抽查的样品数必须达到抽查频率,随机取样,不得有意挑选。3质量检验评定⽅法3.1⼯程划分
3.1.1飞⾏区⼯程应按表3.1.1的规定划分为分部⼯程和单位⼯程。表3.1.1单位、分部⼯程划分
3.2⼯程质量评定
3.2.1飞⾏区⼯程质量评定以分部⼯程为评定单元,并根据各分部⼯程的质量评定结果逐级评定单位⼯程质量等级和飞⾏区⼯程优良率。 3.2.2分部⼯程质量评定
1. 分部⼯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包括外观鉴定、⼯程竣⼯验收资料和检测项⽬三部分,其中,检测项⽬分为保证项⽬和⼀般项⽬。只有在分部⼯程的检测项⽬符合标准规范、满⾜设计要求,外观⽆严重缺陷,竣⼯验收资料真实齐全时,⽅可对分部⼯程进⾏质量检验与评定。
2. 检测项⽬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频数和⽅法实地取样检测(隐蔽⼯程按本标准2.0.4条的规定进⾏检测),检测结果除本标准附录中规定的以数理发统计的项⽬外,均应按单点(组)检测值是否符合标准逐项进⾏评定。3. 检测项⽬的合格率按下列公式计算:保证项⽬(⼀般项⽬)合格率=全部检测点(组)数
保证项⽬(⼀般项⽬)检测合格的点(组)数保证项⽬(⼀般项⽬)×100%
4. 分部⼯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采⽤合格率和评分相结合的⽅法进⾏评定。检测项⽬中保证项⽬不计分,
直接按合格率进⾏质量评定,⼀般项⽬的总分值为100分,外观有缺陷或资料不符合要求时予以扣分,最后得出综合评分。分部⼯程综合评分=∑(⼀般项⽬规定分数×合格率)-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符合要求扣分 5. 竣⼯验收时,应对⼯程外观进⾏鉴定。经检查:如⽆外观缺陷,不扣分;如有⼀般外观缺陷,根据外观情况扣1-5分;如有严重缺陷,该分部⼯程为不合格⼯程。
6. 竣⼯验收时,应对⼯程竣⼯资料进⾏检查。经检查:如竣⼯资料符合规定要求,不扣分;如竣⼯资料不齐全,根据资料不全情况扣1-5分;如竣⼯资料严重残缺不全或弄虚作假,该分部⼯程为不合格⼯程。
7. 分部⼯程的抽检项⽬中保证项⽬(按数理统计的项⽬除外)根据合格率进⾏质量评定;合格率⼤于或等于95%,该保证项⽬质量为优良;合格率⼤于或等于90%,该保证项⽬质量为合格;合格率⼩于90%,该保证项⽬质量为不合格。8. 分部⼯程质量等级评定:
——保证项⽬全部优良,综合评分为85分及以上,该分部⼯程质量评为优良。
——保证项⽬全部优良或合格,综合评分为70分及以上,该分部⼯程质量评为合格。 ——保证项⽬未全部合格,或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下,该分部⼯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3.2.3 单位⼯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含分部⼯程质量全部优良,该单位⼯程质量评为优良; 所含分部⼯程质量全部合格,该单位⼯程质量评为合格; 所含分部⼯程质量未全部合格,该单位⼯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3.2.4 飞⾏区⼯程优良率飞⾏区⼯程优良率=100%
3.3 不合格⼯程的处理
3.3.1 分部⼯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整修处理。处理后,允许再次进⾏质量评定。但如果整修处理后,改变了外形尺⼨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不得评为优良。
3.3.2 对于总验评为不合格的⼯程,验收单位⼀律不签收,建设单位不结算⼯程价款,并应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管部门审定。
4 场道⼯程 4.1 ⾯层4.1.1 ⽔泥混凝⼟⾯层
1 跑道、滑⾏道、联络道、机坪道⾯为⽔泥混凝⼟⾯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1.1中的规定。表4.1.1.1 ⽔泥混凝⼟⾯层(跑道、滑⾏道、联络道、机坪)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注:同⼀分部⼯程道⾯类型不同时,其综合评分应按不同道⾯⼯程量进⾏加权平均。2 道肩、防吹坪道⾯为⽔泥混凝⼟⾯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1.2中的规定。表4.1.1.2 ⽔泥混凝⼟⾯层(道肩、防吹坪) 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4.1.2 沥青混凝⼟⾯层
1 跑道、滑⾏道、联络道、机坪道⾯为沥青混凝⼟⾯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2.1中的规定。
2 道肩、防吹坪道⾯为沥青混凝⼟⾯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2.2中的规定。表4.1.1.2 沥青混凝⼟⾯层(道肩、防吹坪) 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4.2 基础
4.2.1 竣⼯验收时,道⾯基础可采⽤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资料进⾏评定。必要时,可现场取样检测校核。4.2.2 基础⼯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2中的规定。表4.2 道⾯基础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4.3 ⼟基
4.3.1 竣⼯验收时,道⾯⼟基可采⽤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资料进⾏评定。必要时,可现场取样检测校核。4.3.2 ⼟基⼯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3中的规定。
5.0.1 竣⼯验收时,⼟(⽯)⽅⼯程(不包括道⾯⼟基)应采取现场实地检测,隐蔽⼯程可采⽤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竣⼯资料。5.0.2⼟(⽯)⽅⼯程(端安全区、升降带平整区)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表5⼟(⽯)⽅⼯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 排⽔⼯程6.1 盖板沟、箱涵
6.1.1 盖板沟预制混凝⼟盖板或钢箅⼦的型号、规格、强度等应符合标准要求。6.1.2 ⽔泥混凝⼟盖板沟
⽔泥混凝⼟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2中的规定。表6.1.2 ⽔泥混凝⼟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1.3 砖砌盖板沟
砖砌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3中的规定。
6.1.4⽯砌盖板沟
⽯砌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4中的规定。
6.1.5 ⽔泥混凝⼟箱涵
⽔泥混凝⼟箱涵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5中的规定。
6.2 管沟
6.2.1 管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2.1中的规定。
6.3 明沟6.3.1 ⼟质明沟
⼟质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3.1中的规定。表6.3.1 ⼟质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
6.3.2 浆砌明沟
浆砌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3.2中的规定。
6.4 其它排⽔构筑物
6.4.1 检查井、进出⽔⼝、渗⽔系统等其它飞⾏区排⽔构筑物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可参照相关标准、规范。7 附属⼯程
7.0.1 飞⾏区围界、巡场路⼯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应按照《民⽤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执⾏。7.0.2 净空处理⼯程等附属⼯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参照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批准的设计⽂件等执⾏。附录A ⽔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
A.0.1 ⽔泥混凝⼟抗折强度试验⽅法采⽤⼩梁法,试件标准养护时间为28d。检测时每组为3个试件,其平均值作为⼀个统计数据。
A.0.2 每⼀分部⼯程预留试件组数按下列公式计算:n=10/17×(S-30000)/10000+5式中:n—试件组数;S—⽔泥混凝⼟道⾯⾯积(m2)
当S⼩于30000m2时,试件组数应不⼩于5组。A.0.3 ⽔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标准
1.试件组数⼤于10时,平均强度合格判断式为:R=R SZ+KS
式中:R—合格判断强度(Mpa);R SZ—设计抗折强度(Mpa);K—合格判断系数(见表A);
S—抗折强度检测值的标准差(Mpa)。
当平均抗折强度¯R≥R,抗折强度⼩于R SZ的试件组数不超过试件总组数的5%,任⼀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于0.9R SZ时,⽔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为优良;
当平均抗折强度¯R≥R,抗折强度⼩于R SZ的试件组数不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任⼀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于0.9R SZ时,⽔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为合格;
当平均抗折强度¯R<R,或者抗折强度⼩于R SZ的试件组数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或者任⼀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于0.9R SZ时,⽔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为不合格。2.试件组数等于或⼩于10组时:
当平均抗折强度¯R≥1.10R SZ,任⼀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于R SZ时,⽔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为优良;
当平均抗折强度¯R≥1.10R SZ,抗折强度⼩于R SZ的试件组数不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任⼀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于0.90RSZ时,⽔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为合格。
当平均抗折强度¯R<1.10R SZ,或者抗折强度⼩于R SZ的试件组数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或者任⼀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于0.9R SZ时,⽔泥混凝⼟抗折强度评定为不合格。附录B 压实度评定
B.0.1 ⼟(⽯)⽅、道⾯⼟基、基础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法为标准,可采⽤环⼑法、灌砂法、蜡封法等⽅法;沥青混凝⼟⾯层(包括上⾯层、中⾯层和下⾯层)压实度以马歇尔稳定度击实成型标准为准。
B.0.2 道⾯⼟基、基础每层5000m2取⼀个测点;⼟(⽯)⽅⼯程每25000m2取⼀个测点;沥青混凝⼟⾯层每层8000m2取⼀个测点,可利⽤灯坑取样。每⼀分部⼯程不应少于10个测点。B.0.3 压实度评定标准
压实度代表值(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与规定值按下列公式进⾏⽐较:K=¯K-t a S/n≥K n
式中:¯K-压实度的算式平均值
t a—保证率为α时随测点数变化的t分布系数(见表B),⼟(⽯)⽅、道⾯⼟基、基础以及沥青混凝⼟⾯层均采⽤95%的保证率;S—压实度检测值的标准差;n—检测点数;K n—压实度规定值。表B 保证率为95%的n与t a/n
当K≥Kn,压实度⼩于Kn的测点数不超过总测点数的5%,任⼀测点压实度均不⼩于Kn-1%时,压实度评定为优良;当K≥Kn,压实度⼩于Kn的测点数不超过总测点数的10%,任⼀测点压实度均不⼩于Kn-3%时,压实度评定为合格;当K<Kn,或者压实度⼩于Kn的测点数超过总测点数的10%,或者任⼀测点压实度⼩于Kn-3%时,压实度评定为不合格。附录C 质量检验与评定⽤表
分部⼯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表分部⼯程名称:⼯程部位:施⼯单位:
负责⼈:统计:复核:年⽉⽇
负责⼈:统计:复核:年⽉⽇附录D 随机取样位置确定
D.0.1 ⽤数理统计⽅法检评⼯程质量,现场取样(或检测)位置应是随机的。可根据下列⽅法⽤随机取样数表确定现场取样(或检测)位置。
D.0.2 位置确定的⽅法与步骤
1.选定表中随机样号。附表栏号共有28个,先⽤28张⼩纸⽚,分别编1⾄28号,将各纸折合(应看不见字迹),放⼊容器内,摇动容器使纸张彻底打乱秩序,从中取出⼀个纸⽚,纸⽚上的号码即为所要栏号。
2.找出⼦栏A中的取样位置数。每个栏号中均分别有A、B、C三个⼦栏。可根据规定的抽检频数(个数)在所定栏号的⼦栏A中,找出所需取样位置数的全部数。
3.确定取样(或检测)位置的纵向距离或栏号。可将抽检的总长度乘以栏B中的⼩数(应与⼦栏A中的数相对应),并将其计算结果加到该段的起始桩号上即为抽检位置的桩号。
4.确定取样(或检测)位置的横向距离。将该抽检段的横向宽度乘⼦栏C中的⼩数(此数应与⼦栏A中的数相对应)。从此结果中减去检验段横向宽度的1/2,即为取样位置(以中⼼线分别其左右侧)。
5.附表仅能确定30个测点的位置,如果抽检点数超过30个,可将抽检段分成⼏个⼦抽检段,并将总的抽检点数均摊到各个⼦段上,然后按上列1~4条确定各个⼦段上的抽检点的位置。D.0.3 举例:
某验收段长度4000m,宽度60m,起始桩号为0+000。现要抽检25个测点,试确定这些抽检点的位置。假设通过纸⽚选定为栏号7,求得的抽检点位置见表D.0.2表D.0.1随机取样数表表D.0.2
附录E 本标准⽤词说明
E.0.1 为便于执⾏本标准条⽂。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采⽤以下写法:1.表⽰很严格,⾮这样做不可的⽤词:正⾯词⽤“必须”,反⾯词⽤“严禁”。
2.表⽰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词:正⾯词⽤“应”;反⾯词⽤“不应”或“不得”。
3.表⽰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先应这样做的⽤词:正⾯词⽤“宜”或“可”;反⾯词⽤“不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