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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规定

2021-09-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都市兰亭管理处工作手册 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 1 页 共 3 页 文件编号:GD/D-Q/E-002-065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 版本号码:A 修改状态:0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目的

通过制定停车场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停车场管理;达到安全有序,交通顺畅,为住户提供更好的车辆保管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都市兰亭管理处停车场的管理。 三、职责

管理处负责区内的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护卫主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区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

车辆。

2. 车辆在区内临时停放按公司规定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3. 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

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

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5. 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 6. 机动车辆在城内禁止鸣号。

7. 不准在区内停车场试车、修车、练习。

8. 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 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

能在停车场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10.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

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管理规定:

1. 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

制度和岗位职责,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的出

都市兰亭管理处工作手册 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 2 页 共 3 页 文件编号:GD/D-Q/E-002-065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 版本号码:A 修改状态:0 入口明显位置。

2.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箱,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

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场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

3. 在停车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

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 4. 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 5. 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场管理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保管费。

6. 超高2M以上车辆、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动力车,

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管辖区域。

7.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8. 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

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9. 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三)、工作要求:

1. 车辆进来时,队员着装整齐,站立端正,精神集中,站在空

位后侧,用手示意靠位停泊。

2. 观察周围空间位置情况,按界线停车,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

当距离,以免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提示司机检查:车灯是否关掉、方向盘锁定没有、车门是否关好、行李箱后盖有否锁死、随身携带物品带走没有、防盗系统有无调好至警备状态。

3. 察看车辆有无外部受损,包括挡风玻璃、倒后镜、转向灯、

护钢、喷漆部分、轮胎。如有破损,应当场知会车主并作好登记。

4. 同时对照车牌号,回门岗把进入时间、车辆牌号、车种牌色、

停泊位号,注明是否完好等项目记录在工作簿上,以备查阅之需。

5. 车主(司机)取车时,当值员必须用职业的敏感性,观察分

析举动是否正常。 6. 必要时上前盘问,核对车辆号牌,开车前请其出示《取车卡》。 7. 注意把现场发现的车身异常情况告诉司机。协助司机看位把

都市兰亭管理处工作手册 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 3 页 共 3 页 文件编号:GD/D-Q/E-002-065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 版本号码:A 修改状态:0 车辆驶离停泊车位。 8. 礼貌地向司机说:“欢迎光临,祝一路平安”,及时注销记录,

注明离开时间等记录。

9. 遇有突发或异常情况,用对讲机及时通知门岗或管理处,做

好防范和增援。对不服从指挥、乱停乱放车辆,按照区内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其他规定:

1. 停车场内不得练习试刹车、学驾车,包括摩托车、自行车; 2. 不得在别人的车位上修理车辆; 3. 禁止停放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五、相关文件

《护卫队管理规定》 GD/D-Q/E-002-002 六、相关记录

《车辆出入记录表》 GD/D-Q/E-002-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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