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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处理流程

2021-10-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来⽂处理流程

来⽂处理流程

⼀、来⽂整理。属个⼈收件,交收件⼈收取处理;属机关各科室收件交各科室⼈员收取处理;属局机关收件由办公室收取整理。

⼆、分类与登记。收⽂登记后,办公室将所有公⽂进⾏分类,属简报、刊物、群众来信的按规定分发有关领导、科室;属需要办理的公⽂进⾏登记,并按流程逐步办理。

三、填写⽂件处理签。需要办理的公⽂,由办公室附上办⽂处理单并填写好收⽂时间、来⽂部门、⽂件编号等,并提出拟办意见。⼀般传阅件直接报送局领导或有关⼈员传阅。

四、报送局领导阅⽰。办公室按照所提拟办意见分送局领导阅批。⼀般情况下,应在收件当⽇内将已提拟办意见的公⽂送达局领导阅批,局领导应在2个⼯作⽇内阅批完毕;属急件范围,应按照公⽂的紧急程度随到随送。

五、送承办科室(⼈员)办理。经局领导批⽰后需交由各承办科室(⼈员)办理的,由办公室送达承办科室(⼈员),并签收。⼀般情况下,办公室应在⼀个⼯作⽇内送达承办科室(⼈员),属急件范围,应按照公⽂的紧急程度随到随送。

六、公⽂办理及反馈。承办科室(⼈员)对局领导批⽰需要办理的公⽂认真抓好办理落实。凡属承办科室(⼈员)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由承办科室(⼈员)直接答复呈⽂机关;凡涉及其他科室或有关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科室(⼈员)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或部门协商办理;需报请上级机关或局领导审批的事项,承办科室(⼈员)应当提出意见并代拟⽂稿,送办公室转上级机关或局领导审批。⼀般情况下,办理公⽂时限为5个⼯作⽇;属急件范围,应按照公⽂的紧急程度随到随办。对答复的函件或请⽰件,⼀般要在15个⼯作⽇内批办完毕,并复报⽂单位;如逾期未能办完,由承办⼈员回告报⽂单位。涉及发⽂的,须按发⽂程序办理。

七、督办和催办。办公室对公⽂的承办情况要进⾏督促检查。对紧急或者重要公⽂应当及时催办,对⼀般公⽂应当定

期催办,并随时或定期向相关领导反馈办理情况。转给有关科室或单位承办的公⽂,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应及时催办,并做好催办情况的记录。信访件的批办时限和要求按领导批⽰或有关规定处理。

⼋、存档。⽂件办理完毕后,⽂件办理⼈将⽂件及答复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有关材料、⽂件分类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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