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装修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住房装修施工地点:
2. 住房装修施工内容: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
2. 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 %,支付 元订金。
(2)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 %,合计 元。
(3)竣工验收后 天支付工程总造价 %,合计 元。
(4)工程保修期 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2.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一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施工地及其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火灾等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首要保证施工人员和施工场地的安全,若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由乙方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赔偿、修复和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1. 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楼房公共部分协调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 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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