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 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 划编
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 办公、
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 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 人口规模
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表 1.0.4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 (万人) 小城市 V 20 中等城市 20~50 大城市 I 50~100 n 100~200 > 200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表 1.0.5
城市规模 分项 1.0.5的规定 小城市 中等城市 I 9.2~12.3 9.1~12.4 10.3~13.8 9.1~12.4 大城市 n 11.6~15.4 9.5~12.8 13.0~17.5 10.0~13.2 占中心城区规划 8.6~11.4 用地比例(% 人均规划用地 (tf / 8.8~12.0 人)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 用地和环
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 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以满
1.0.7 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 若突破
本规范的规定, 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 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的规
定。
2.0.1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
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 行政办公用地 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
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 商业金融用地 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
上 (不含居住区级 )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 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 文化娱乐用地 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
乐设施用地, 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 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 体育用地 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
地。
2.0.6 医疗卫生用地 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
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
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 社会福利用地 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
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3.0.1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
表 3.0.1
城市规模 分项 3.0.1的规定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大城市 I 0.9~1.3 0.8~1.2 n 1.0~1.4 0.8~1.1 小城市 中等城市 0.8~1.3 0.8~1.3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 0.8~1.2 地比例(% 人均规划用地 (tf / 0.8~1.3 人) 1.0~1.5 0.8~1.1 3.0.2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利提高效
率。
4.0.1商业金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宜符合表 4.0.1的规定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 4.0.1
城市规模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 地比例(% 人均规划用地(卅/ 人) 大城市 小城市 中等城市 I n 3.1~4.2 3.3~4.4 3.3~4.4 3.3~4.3 3.5~4.8 3.2~4.2 3.8~5.3 3.2~4.0 4.2~5.9 3.2~4.0 4.0.2商业金融设施宜按市级、区级和地区级分级设置,形成相应等 级和规模
的商业金融中心。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宜符合表
4.0.2的规定。
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hm)
表 4.0.2
^城市规模 级另 市级商业金融中心 区级商业金融中心 地区级商业金融中心 大城市 I 60~100 20~60 12~16 n 100~150 60~80 16~20 小城市 30~40 —— —— 中等城市 40~60 10~20 —— 150~240 80~100 20~40 注:400万人口以上城市,市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面积可按1.2~1.4的系数进行 调整。
4.0.3商业金融中心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商业金融中心应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合理配置,市级商业金融中心服 务人口宜
为50~100万人,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8km;区级商业金融中 心服务人口宜为5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4km;地区级商业 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1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km。
2. 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 主干路两
侧布局。
3. 在历史文化保护城区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4.0.4 商品批发场地宜根据所经营的商品门类选址布局,所经营商品 对环境有
污染时还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规划安全防护距离。
5.0.1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
表 5.0.1
市规模 分项^ 占中心城区规划 用地比例(% 5.0.1的规定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小城市 中等城市 大城市 I n 0.8 ~ 1.0 0.8 ~ 1.1 0.8 ~ 1.1 0.9~ 1.2 0.8 ~ 1.0 1.1 ~ 1.3 1.1 ~ 1.5 0.8~ 1.0 0.8 ~ 1.0 人均规划用地(卅 0.8 ~ 1.1 /人) 5.0.2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各类设施的规划用地比例宜符合表
5.0.2的规
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表 5.0.2 设施类别 占文化娱乐设施规 划用地比例(%
广播电视、出版类 图书、展览类 影剧院、游乐、 文化艺术类 10~15 20~35 50~70 5.0.3具有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的规划用地比例不得低于表
5.0.3的规定
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表 5.0.3
设施类别 占文化娱乐设施规 划用地比例(% 广播电视、出版类 影剧院、游乐、 文化艺图书展、览类 术类 10 20 50 5.0.4规划中宜保留原有的文化娱乐设施,规划新的大型游乐设施用 地应选址在
城市中心区外围交通方便的地段。
6.0.1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 6.0.1的规定,并保障具有公 益性的各类
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 6.0.1 城市规模 分项 占中心城区规划 用地比例(% 人均规划用地 (m2/ 人) 小城市 0.6 ~ 0.9 0.6 ~ 1.0 中等城市 0.5 ~ 0.7 0.5 ~ 0.7 大城市 I 0.6 ~ 0.8 0.5 ~ 0.7 n 0.5 ~ 0.8 0.5 ~ 0.8 0.6 ~ 0.9 0.5 ~ 0.8
6.0.2大中城市宜分级设置市级和区级体育设施,其规划用地指标宜
符合表6.0.2的规定。
市级、区级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hmi)
表 6.0.2
城市规模 级另广 市级体育设施 小城市 9~12 中等城市 I 12~15 6 ~ 9 15~20 9~11 大城市 n 20~30 10~15 30~80 10~20 区级体育设施 6.0.3根据拟定举办体育赛事的类别和规模,新建体育设施用地布局
应满足用地功能、环境和交通疏散的要求,并适当留有发展用地
6.0.4群众性体育活动设施,宜布局在方便、安全、对生活休息干扰 小的地段。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床位数(床/千人) 表 7.0.1
城市规模 千人指标床位数 小城市 4 ~ 5 中等城市 4 ~ 5 大城市 I 4 ~ 6 n 6 ~ 7 >7 7.0.2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 7.0.2
0--\\城市规模 分项 占中心城区规 划0.7~0.8 用地比例(%
小城市 中等城市 0.6 ~ 0.8 0.6 ~ 0.8 I 0.7~1.0 0.6 ~ 0.9 大城市 n 0.9 ~ 1.1 0.8 ~ 1.0 1.0 ~ 1.2 0.9 ~ 1.1 人均规划用地 (耐人) 0.6~0.7 7.0.3疗养院规划用地宜布局在自然环境较好的地段,规划用地指标
应符合表7.0.3的规定。
疗养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hmi)
表 7.0.3
规模 床位数(床) 规划用地(h m2) 小型 50~100 1.0 ~ 3 中型 100~300 3 ~ 6 大型 300~500 6 ~ 9 特大型 > 500 > 10 7.0.4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布局应考虑服务半径,选址在环境安静交通 便利的地
段。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卫生设施宜选址在城市边缘地区的下 风方向。大城市应规划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 8.0.1 〜 -- ------ 分项 小城市 中等城市 2.9 ~ 3.6 2.9~3.8 大城市 I 3.4~4.2 3.0~4.0 n 4.0 ~ 5.0 3.2 ~ 4.5 占中心城区规 划2.4~3.0 用地比例(% 人均规划用地 2.5~3.2 (tf / 人) 4.8 ~ 6.0 3.6 ~ 4.8 8.0.2教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按学校发展规模计算 8.0.3新建高等院校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重建的科研院所,宜在城市 边缘地区选
址,并宜适当集中布局。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 9.0.1
市规模 分项 占中心城区规划 用地比例(% 人均规划用地 (m / 人) 小城市 0.2~0.3 0.2~0.3 中等城市 0.3~0.4 0.2~0.4 大城市 I 0.3~0.5 0.2~0.4 n 0.3~0.5 0.2~0.4 0.3~0.5 0.2~0.4
9.0.2老年人设施布局宜邻近居住区环境较好的地段,其规划人均用
地指标宜为0.1 m2 ~0.3 m2o
9.0.3残疾人康复设施应在交通便利,且车流、人流干扰少的地带选 址,其规划用地
指标应符合表
表 9.0.3
城市规模 规划用地(hm2) 小城市 0.5 - 1.0 中等城市 1.0 - 1.8 大城市 I 1.8 - 3.5 n 3.5 - 5 9.0.3规定。
残疾人康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5 9.0.4儿童福利院设施宜邻近居住区选址,其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
9.0.4规定。
儿童福利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 9.0.4
标准类型 一般标准 较咼标准 咼标准 >2 0.8 - 1.2 1.2 - 2 单个规划用地(hm2) 注:1.一般标准指中小城市普通儿童福利设施。 2. 较高标准指大城市设施要求较高的儿童福利设施。 3. 高标准指SOS国际儿童村及其他有专项要求的儿童福利设施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及分项指标表
大城市 市规模 分项指指标分项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0.8~1.2 行政办公 人均规划用地(卅/人) 0.8~1.3 0.8~1.3 3.3~4.4 3.3~4.3 0.8~1.2 3.5~4.8 3.2~4.2 0.8~1.1 0.8~1.1 3.8~5.3 4.2~5.9 3.2~4.0 1.1~1.3 0.8~1.0 0.5~0.8 3.2~4.0 1.1~1.5 0.8~1.0 0.6~ 0.9 0.5~ 0.8 1.0~ 1.2 0.8~1.3 小城市 中等 城市 I 0.9~1.3 n 1.0~1.4 1.0~1.5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3.1~4.2 商业金融 人均规划用地(卅/人) 3.3~4.4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0.8~1.0 文化娱乐 人均规划用地(卅/人) 0.8~1.1 0.8~ 1.1 0.9~1.2 0.8~ 1.1 0.8~1.0 0.5~ 0.7 0.6~ 0.8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0.6~0.9 体育 人均规划用地(m2/人) 0.6~1.0 0.5~ 0.7 0.5 ~ 0.7 0.5~0.8 0.6~ 0.8 0.7~1.0 0.9~1.1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0.7~0.8 医疗卫生 人均规划用地(m? /人) 教育科研 设计 0.6~0.7 0.6~ 0.8 0.6 ~ 0.9 0.8~1.0 0.9 ~1.1 2.9 ~3.6 3.4~4.2 2.9~3.8 0.3~0.4 0.2~0.4 3.0~4.0 0.3~0.5 0.2~0.4 4.0~5.0 3.2~4.5 0.3~0.5 0.2~0.4 4.8~ 6.0 3.6~ 4.8 0.3~0.5 0.2~0.4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2.4~3.0 人均规划用地(m? /人) 2.5~3.2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0.2~0.3 社会福利 人均规划用地(m? /人) 0.2~0.3 10.3~13.1 4 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8.6~11.4 9.2~12.3 11.6~15.13.0~17.5 8 综合总指 标 , 9.5~12.人均规划用地(m7人) 8.8~12.0 9.1~12.4 9.1~12.4 10.0~13.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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